发布日期: 2025-04-28 16:12: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以下称药品大湾区分中心)公开招聘笔试定于5月10日上午9:30至11:30举行。为了更好服务应聘人员、维护考试公平公正,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入场须知
(一)考试当日,请应聘人员提前至少半小时到达考点,凭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参加笔试。考试开始30分钟后,迟到考生一律禁止进入考场,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考点指引、考场分布等具体信息详见准考证。)
特别提醒:药品大湾区分中心于4月29日起陆续将准考证通过邮件发送给应聘人员,请应聘人员及时下载并打印准考证。不得涂改准考证,不得在准考证上抄写任何涉及考试信息的内容。
(二)请提前自备手提袋,将规定以外物品装入袋内(手机装入袋前须关机并取消闹铃设置),并统一放在考场物品存放处。严禁将手机、智能手表(手环)、蓝牙耳机等具有通信、记录、拍照、存储、传输功能的电子设备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不得携带计算器。
特别提醒:考试期间手机带至座位无论是否开机、使用,一律按违纪处理。
二、作答须知
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填涂答题卡,姓名、准考证号等需要填写的信息,请使用黑色字迹钢笔或签字笔书写,需要用铅笔填涂的部分,请使用2B铅笔规范填涂。
三、交通出行
请各位应聘人员及时下载准考证,根据准考证上的信息提前做好交通、食宿、安全等方面的准备。
建议应聘人员考试当天尽量选择公共交通出行,安排足够的出行时间,避免延误考试。
四、考试纪律
(一)考试期间,须遵守考场规则,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遵守试题作答要求。开考信号发出前、终考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经提醒仍不停止的按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若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严肃处理。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组织考试作弊、非法出售或提供试题或答案、代替考试等;非法获取国家秘密,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将会同公安等部门,予以严厉打击。
五、联系方式及其他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请应聘人员认准官方公布的邮箱、电话,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电话:谢老师0755-36696253,廖老师0755-36696239(工作日:9:00—12:00,13:30—17:00)
邮箱:ypdwqhr@gbacdei.org.cn
附件:应聘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审评检查大湾区分中心
2025年4月28日